或許,你有沒有想過如何表達自已的心意?
心裏突然有句說話想跟想著的人說,你會怎樣?
很大可能,你只消在褲袋、在袋子裏找出你的手提電話,指頭在按鍵上發快地跳著舞,幾個字「我很想你!」「你做緊乜呀?」很快就打了出來。
考慮到的是甚麼?是按下「發送」還是「取消」吧。或許這是你的第一次,硬著頭皮按「發送吧」!想著想著,是過幾多分鐘那個「他」或「她」才回覆呢?想著想著,是否跟「他」或「她」同一個電話台,不然要花六毫啊!這樣的短訊,說兒戲不是兒戲,你真的用心打出來,想讓對方知道你的感受。沒有回覆你,你想的可能是對方電話沒有電?還是電話台的服務出了問題?對方回覆你,「很好!」,還是一個表情符號,你可能已經歡喜若狂。至少,「他」或「她」可能已聽到你的心意。
或許,短訊已成了我們生活很重要的一部份。 生日時朋友的祝福,聖誔時祝願「聖誕快樂」,元夕時搶著在零時零分送上短訊,一切已經是普通得不可再普通,簡單得不再簡單。就如我們拍照,從古舊的傻瓜機,單鏡反光相機,到現在的數碼相機。到了數碼年代,電話與數碼相機不相上下,已變得普及。但是電話一壞了,一切失去了,你會千方百計想盡辦法把它訊息尋回來?
或許,書信在這一年代已是太老套了。 你找工作才要用書信,還有甚麼時候會用?現在這世代,還有寫紀念冊,把朋友的地址電話留下來嗎?地址可能真的會用得著,可能是十幾年後事了,只是結婚,寄請帖找朋友「去飲」才會用。用得著的只是電郵地址,閒來找朋友MSN,或是用作已算老套的收發電郵。你會用書信寫給身邊的人嗎?或是老套一點,寫封情信給你喜歡的人嗎?你有試過寫信時不是找張雪白的紙,找一些有花紋,有特色的。再想想寫甚麼在上面,想清想楚才寫下去,以免用塗改液,而不是塗改帶呢?你還要很專心的寫每一筆每一劃,不想凌亂的字詞表達自己。最後,找個信封,慢慢撕開連上郵票的細孔,塗上點水,貼上郵票,然後走去郵局。這樣做太不切實際了嗎?
或許,時代還是要過去。 人,不喜歡麻煩,簡單一點,方便一點不好嗎?又要找信封信紙,寫錯字要改很麻煩。花一元四毫買郵票倒不如花六毫發一個短訊來得乾淨利落。不過,換來的,是一份份回憶。你可能千方百計留下你的信訊,用電話附送的程式留下短訊?還是很用心的用相機把一個個短訊把下?我很多朋友也這樣做。但,遠不及一字一句,一筆一墨。在顯示器中的字句是生硬死寂。在紙張上的字句是活的,有輕有重,有大有細,字字不同。但執筆像是上世紀的發明,現在不懂打字仲慘過不懂寫字。
或許,我是其中一個這樣的人。 我喜歡打短訊,突然心裏有甚麼,就想打出來。我喜歡發短訊,或許,你不會再回覆,我會想是網絡出錯,或是電話出錯。我的電話開始壞了,我會怕失去短訊,失去我是好是壞回憶。我喜歡打字,自離開中學後,更少寫字,來來去去只是把東西打下來。就像喜歡打xanga,打blog,而不會買一本實實在在的日記把東西記下來。你會不會來看,也算了吧。
我喜歡就是喜歡。
一切來得簡單一點、普通一點,不好嗎?
「都要分手了,為什麼還要為一個妳不愛的男人用心挑選分手用詞﹖」Sze 輕輕的用右手的食指與中指輪流拍打酒杯,杯裡的Dry Martini 隨她拍打的節奏輕微擺動。 「我深愛過他,真的不想他傷心。」
「令他傷心的,不是妳要說的話,而是分手本身。」 「總可以減低傷害吧﹖」 也許Sze 不會明白,因為她總是擔當拋棄男人的角色,就沒有男人跟她說過分手。至於我,三次戀愛,三次都擔當被拋棄的角色,深深明白這句說話的影響力。 「傷害他,倒可以令他徹底地忘記妳吧﹖難不成妳還想跟他做分手後的朋友﹖」Sze 裝出一副驚訝的樣子,然後淺淺的喝了一口Martini。 「是我負了他,沒有這種資格。」 「那狠狠的說句不愛他就好了,簡單直接。」 我的初戀男朋友就是這樣,那時我才中六,在我生日後的兩天,他在地鐵站冷冷地向我拋下一句「我不愛妳了」。面對突如其來的噩耗,雖然眼淚已經奪眶而出,我總不能在熙來攘往的地鐵站裡嚎啕大哭吧﹖結果他就以簡潔有力的五個字,清脆地完成那個分手程序,終結了只有六個月壽命的感情。 真的可以在短短的六個月裡,真的可以由愛到不愛嗎﹖我不相信一見鍾情,因為我不相信兩個人的感情可以建基於短短的幾秒交流,所以我也不相信他真的愛過我,因為由愛到不愛,不可能在短短的幾個月裡發生。 「有其他方案嗎﹖」那傷心的回憶,也不要重提了。 「如果真的不想那麼強硬,那就溫柔一點說分手,不要講原因,也不要講不愛他之類的說話好了。」 「如果他追問理由,那我怎麼辦﹖」 「支吾以對就好了,要盡量逃離那個失戀現場。」
「失戀現場﹖我應該在哪跟他說分手﹖」 「在地鐵站吧,他不可能纏著妳,妳也可以輕易地擺脫他。」 地鐵站﹖原來地鐵站真的可能是最佳的分手地點,我怪不了我的初戀情人。不過,不講原因真的是好方法嗎﹖我的第二任男朋友就是這樣子,在氣氛舒坦的意大利餐廳裡,在完成了我們最後的甜品後,他溫柔的跟我說分手。他沒有解釋原因,就是連聲的說「對不起」,然後讓我在餐廳裡哭成淚人。 他越是用力的說「對不起」,我就越是哭得狠。面對只有在電影才會踫到的場景,侍應們都共識地將目光投向別處,裝作一切如常,只是有些好奇心重的食客還是露出了端倪,讓我們知道我們已經成為全間餐廳的焦點。可是,我也顧不了這麼多,就只有一股勁的哭,希望可以哭得他心軟。 有人說女人總愛一哭二鬧三上吊,這也真的太誇張吧﹖哭泣是女生的共同語言,也是愛情的證據,如果連心愛的人拋棄自己也哭不出來,那怎可能是愛﹖至於鬧與上吊,現代的女生,也會有應有的底線與尊嚴。 大概哭了接近十分鐘,我開始掌握到壓抑情緒的法門,然後我將嚎哭轉為啜泣,也希望可以盡快逃離這個失戀現場。可是,我真的按捺不住我的好奇心,就算死,也不要死得不明不白吧﹖最後,在我哭著離開那間氣氛陰沉的意大利餐廳前,我問了他三次分手的原因,然後得知我們分手的原因是:「對不起!」 他不告訴我,也許就是因為那是一個我承受不起的分手原因。沒有原因的分手,有時比有原因的打擊更大,傷害更深。 「不要地鐵站……這會變得很奇怪的。」我沒有說出我真正抗拒地鐵站的原因。 「有多奇怪﹖」 「眾目睽睽….總之就是奇怪。」眾目睽睽下狂哭也試過了,其實又怎會介意在眾目睽睽簡單的說一句分手。 「就這樣決定吧!溫柔的講句分手,不要說理由。」Sze 迅速下了一個簡單的結論。她愉快地將餘下的Dry Martini 倒到胃裡,然後向侍應揮手示意要再來一杯。「喝Dry Martini 的感覺很好,問題就在於感覺太短暫,也不夠狠。我就沒有聽過有誰會在失戀時用Dry Martini灌醉自己。」 我沒有心機聽她大談喝醉的心得,於是急忙地將話題拉回正軌。 「真的不可以告訴他嗎﹖」 「妳想他知道妳變心嗎﹖」 「這總比欺騙他好。」 「沒有人會稱讚妳仁慈的,無論妳做什麼,也只會被視作貓哭老鼠。」 「坦白的告訴他,我心裡會好過一點。」 「但他不會覺得好過吧﹖」Sze點的第二杯Dry Martini 來了,侍應將桌面上的那隻空杯收拾好,然後向我們投以一個和悅的微笑。她將再來了一口Dry Martini,然後滿意的向我一笑。 「就算不告訴他,他也會猜到的。」 「嗯……」Sze 沉吟良久,也許是因為她沒有想過這一點。「那就告訴他好了,但妳不要寄望分手後還可以跟他當朋友。」 這點我當然知道。我的第三任男朋友,就是這樣清脆地告訴我分手的理由-變心了,他愛上了另一個。最後,我不能再跟一個背叛過自己的男人做朋友,但我卻沒有恨他,因為他在跟我分手後才開始另一段戀情。縱使那次失戀傷透了我的心,但同時我也明白,人不能控制自己的情感,卻只能控制自己的行為。他愛上另一個,也許他真的控制不了,但至少他沒有背著我跟她開始,就是這點已經不再值得我恨他了。 事實上,我寧願他重重的傷我一次,總好過矯揉造作的裝溫柔,或者簡單的說一句「我不愛你」,然後留下我無限的思考空間。雖然我跟他再沒有聯絡,但我心裡還是有點感激他的,因為全賴他的直接,我才可以迅速在地獄般的失戀中復原。 「就是樣吧!雖然是難於啟齒,但這還是最好的分手語言。」我就像是做了人生最重大的決定似的鬆一口氣,然後將我餘下的三分之一杯 Long island ice tea 一飲而盡。
三天後,我相約他到尖沙咀的一間德國餐廳,打算跟他說出事實。那是一間不浪漫的餐廳,雖然裡面沒有任何德國的氣息,但就充滿著德國的熱鬧。 在我們點菜的時候,他沒有以前的主動,也沒有半點興奮。他發覺我的目的了嗎﹖不可能吧,我相信掩飾的挺好的。點了一些最熱門的德國菜,再點了兩杯Maisel's Weisse,然後大家都陷入了突兀的沉默。侍應將兩支Maisel's Weisse 擺在我們的跟前,然後我急不及待的就將半支苦澀的啤酒灌入我的喉嚨。酒精,應該可以讓我易於啟齒。 「妳是想跟我說分手吧﹖」他帶著苦笑的打破了沉默。 在這三天來,我腦裡不斷預演這幕分手戲,猜想他會給我什麼樣的反應,然後我應該怎樣對拆……明顯地,現在他的主動並不在我的預計當中。我語塞,我不懂反應。 「我們還是朋友吧﹖」他問。 「嗯……」分手的程序完成,只是這程序意想不到地由他主導。 「那我們就繼續開心地吃這頓飯吧。」他努力的忍住眼淚,我知道的,而結果是我比他更早哭了出來。在喧鬧的德國餐廳裡,我再次哭成淚人,不知怎的,明明說分手的是我,明明負心的是我,明明應該哭的不是我,我卻哭成這樣子,還要他來給我安慰。分手最痛的,也許不是被狠狠拋棄,而是被在分手的一刻,才發覺對方原來比想像中更好,更值得愛。 他的眼紅了,在我冷靜後留意到的。他努力地維持那像苦笑的微笑,但我實在待不下去。「我先走了,對不起!」 「我沒有怪妳,真的。祝妳幸福!」那是他跟我說的最後一句話。
最後,我沒有跟另一個他開始。大約在分手後的三個月,Sze 問過我為什麼,但我卻不能即時回答。事實上,當Sze問我的時間,我腦海只浮現出他那紅了的眼圈,以及他那句最後的祝福。 「也許我仍然愛他呢。知道嗎﹖愛久了,就會忘記了什麼才是愛。」我苦笑,喝了一口Maisel's Weisse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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